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		  		分卷阅读9  (第2/4页)
    也只有这几个人,知道我是个略有几分胆色的人。    正好这一年,流行了什么笔友,室友看上一个高年级男孩,要我做她的信使,我不愿意,她就保证请我吃一顿,我就这么上了贼船。    人为财死鸟为食亡,为了自己能多几顿饱饭,我送的真心挺积极的。    渐渐大家都传开了,知道找我送信绝对没差,让5点到,绝对不给你4点59出现,信誉度5颗星没二话。    找我的人多了,请饭都吃不过来,我就开出条件,送一封收一块。    这比请一顿省多了,她们欣然接受,我也开始空手套白狼,第一次做起不要成本的买卖。生意这么做开了,一天都能赚我一个星期生活费。    活生生当了回有钱人,一时间让我感慨颇深。    有了钱,泡面煎饼什么的被我果断抛弃,我还是要吃点白花花的米饭,才满足我的发育条件。    渐渐我气色好了很多,精神劲也够了,原本沉睡的恶脾气也就慢慢苏醒了。    第7章 1.7    可能是我行为太大胆,送信的时候一向都是不打招呼,横冲直撞进去的,而学校有规定不能随便串门,况且还是学长学姐的教室。    被选为笔友的小子们,不用想也知道是学校里的帅哥,在这样青涩的年岁里,女孩子看到长得不错的明明心花怒放,还要装着矜持不靠近,所以才发明了笔友这种方法了解对方,意图交往。    公立学校,土鳖的乡下黑小子倒是不少,干干净净长得讨喜的男孩子还真的不多,于是学校里那几只俊俏的,甭提多吃香了。    物以稀为贵,贵得校里的几个小哥特别摆谱,挑对象好像在地摊上挑农作物似的,剩下的稀有物种,俨然成了被仰
		
			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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